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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重要公告] 论坛总章程!(新人必看)

论坛总章程!(新人必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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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规定:
1.请尽量不要用数字或连续的字注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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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须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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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如遇到违反版规规定的帖子,请各位同志不要跟帖,尽快通知斑竹删除帖子.
4.可以适当发表自己的言论,但是请注意语言不要过激,不要太水.
5.请各位把帖子内容看完了再回复.
6.喜欢月J的人就不多说了,希望大家能遵守规定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吵.
7.请不要到处发广告,否则封IP!
8.不可以使用侮辱性的语言以及攻击性的语言.
9.不要发布内容意义重复的帖子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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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注意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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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老帖被挖上来请关闭并沉底,如是会员故意行为,则删帖并通知管理员处理.
4.不可以带头违反论坛规则.
5.积极组织自己的版的活动,发展自己版的人气.
6.解答会员提出的问题.
7.主题帖子非必要超过10页请关闭(特指水区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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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情PS:
1.如果你喜欢紫陌红尘,请把它告诉你的朋友,多多宣传.
2.欢迎提出自己的任何意见和建议.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陆家大小姐 碧琉璃。 +30 啊...很good的贴~~~~感谢哦~ 2007-10-27 17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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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老帖被挖上来请关闭并沉底,如是会员故意行为,则删帖并通知管理员处理.

这个...还是写清楚是"删除故意顶贴者的跟贴"吧...免得有人钻空子...................
..另..孩子...我太爱你了~~~~~~~
把坛子搞得这么PL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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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找了N多论坛= =..

终于找到好看的风格了....

我鞠躬尽瘁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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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,也知道了.
OK了``````
我飘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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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呀呀  就知道明月个懒家伙怎么弄的起来呢~~~原来有强力助手呀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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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明月还是很勤快的~~~~~~~~~~偶低签都是劳烦她做~~~~~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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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挽是很勤快而且负责的孩子呢~~~赞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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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好象和龙虾论坛的风格差不多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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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么.....呵呵
那龙虾过来做个连接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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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。。。。发帖不用考虑字数吧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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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刚来,大家一起努力吧
女子如水,墨写尘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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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已经有字数限定了吗?恐怕想灌也灌不了“纯净水”吧?!
墙角薄荷草绽出了第一抹绿, 黑夜里燃烧着红色的火,白云上飞翔着灰色诱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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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人报道

来报道了··老师好 同学们好 请坐 上课 睡觉  下课 回家 玩电脑 打游戏 聊QQ  睡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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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报道了··老师好 同学们好 请坐 上课 睡觉  下课 回家 玩电脑 打游戏 聊QQ  睡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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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有点问题,没居中,如有CSS文件,加个代码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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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~我很乖的。
谢谢指教!
陌生的東西死得太快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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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这个PS无能者暂时无力给自己论坛弄LOGO,所以都不好意思来申请链接啊……泪奔……
挽云阁论坛↓点图进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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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也可以从网上生成一个
无悔の玩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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